深圳首批集中供地来袭,一次性6宗宅地,106亿起!
土地详情:
光明凤凰街道
A646-0083
位于光明光侨路与长凤路之间,靠近光明城高铁站、龙大高速,距离13号线二期(在建,预计2025年通车)同观路站约1公里。
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竞地价、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配建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89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
(三)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4000平方米。
(四)本次出让宗地中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接收、运营和管理。
(五)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六)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七)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八)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九)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十)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南山西丽街道
T501-0101
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办公、商业、酒店、熟食中心、住宅(可售人才住房)产权归竞得人。其中办公与商业可分割转让,酒店、熟食中心限整体转让,住宅(可售人才住房)使用年期为70年,可按规定分割转让,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监管。
便民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产权归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物业服务用房不得转让,其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开工年期2.5年,竣工年期6年。
(三)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向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签订《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并按照《建设和管理任务书》的要求开展人才住房建设、销售等工作。
(四)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可售的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具体按照《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封闭流转有关规定执行;人才住房必须严格按要求销售:基准售价不高于 52,8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高于55,400元/平方米;总套数不少于960套,其中建筑面积65平方米的户型不少于750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户型不少于210套,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率按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五)独立竞买的,竞得人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联合竞买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六)竞得人应依据《留仙洞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关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招投标。
(七)本次出让宗地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5号线与规划轨道13号线安全保护区范围,竞得人应统筹考虑用地范围内的轨道设施,与项目整体进行同步设计,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凡涉及轨道交通设施所占有的空间,只能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八)为满足市政管线敷设需要,地下步行走廊覆土深度应按《深圳市市政道路下管线空间深度预控研究》控制。
(九)本次出让宗地建筑方案设计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落实装配式建筑设施要求。
(十)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十一)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应结合《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要求。
(十二)竞得人应对用地现场开展物探,对于涉及的地下管线,应严格按《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执行。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龙华民治街道
A822 -0422
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建设住宅类型为出售的人才住房,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
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出售的人才住房的基准售价和最高售价,竞地价、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以下简称竞配建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配建面积,总人才住房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竞配建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不设置只租不售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竞配建面积增加,出售的人才住房面积则相应减少。竞配建面积人才住房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房源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接收、运营和管理。出售的人才住房由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
(三)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按限定的价格销售:出售的人才住房销售基准售价不高于396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高于41600元/平方米。
以上售价均不含室内装修。
(四)出售的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具体按照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有关办法以及封闭流转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七)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八)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九)竞得人必须服从A822-0408、A822-0409等宗地的整体规划,包括城市设计、建筑风格、户型结构比例、地下空间利用、后续运营管理等内容。
(十)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在深圳市注册且同时具备从事人才住房或人才安居房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经营范畴的法人企业可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宝安西乡街道
A122-0372
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竞地价、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配建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83265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
(三)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6530平方米。
(四)本次出让宗地中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接收、运营和管理。
(五)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六)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七)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八)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九)项目后续设计建设需为地下交通市政设施预留空间。
(十)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十一)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深汕合作区
C2020-0001
C2020-0002
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建设住宅类型为普通商品房,采用“双限双竞”的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竞地价、竞配建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出让宗地不设置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190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
(三)本次出让宗地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由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负责监管,建成后无偿移交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由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负责接收、运营和管理。
(四)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五)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六)竞得人独立竞得的,可在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然后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七)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八)C2020-0001宗地周边规划有一条15米宽的环形道路,将由竞得人代建道路面积15757㎡,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C2020-0002宗地周边规划有一条15米宽的环形道路,将由竞得人代建道路面积10341㎡,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九)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十)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来源于: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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